文水縣2021-01宗地、2021-02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2021-05-19 09:32
根據(jù)《污染地塊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(huán)保部第42號令)等相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《文水縣2021-01宗地、2021-02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》主要內容公示如下:
報告名稱:文水縣2021-01宗地、2021-02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委托單位:山西酒都杏花鄉(xiāng)酒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
公示內容:文水縣2021-01宗地、2021-02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
公示時間:5個工作日(2021年5月19日-2021年5月25日)
公示期間:對上述公示內容有異議,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疑問或投遞意見。
聯(lián)系人:山西酒都杏花鄉(xiāng)酒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 聯(lián)系電話:15135470948
文水縣2021-01宗地、2021-02宗地位于山西省呂梁市文水縣楊樂堡村,地塊北側、西側及東北側均緊鄰楊樂堡村農(nóng)田,地塊東南側邊界緊鄰水果保鮮庫。地塊總面積為75586.69m2,其中,2021-01宗地占地面積62000.55m2(約93畝),2021-02宗地占地面積13586.14m2(約20.379畝)。用地類型為農(nóng)用地和工礦及居民點用地,現(xiàn)擬規(guī)劃為建筑用地(項目產(chǎn)品為白酒)。
本次調查共布設了20個土壤采樣點(地塊內19個+地塊外1個對照點)。根據(jù)樣品現(xiàn)場感官判斷、土壤樣品快檢結果和土層分布情況,共采集土壤樣品79個(含9個現(xiàn)場平行樣);共送檢土壤樣品66個(含現(xiàn)場平行樣7個)。檢測項目為(GB36600-2018)表1中規(guī)定的基本項目45項,表2中有機氯農(nóng)藥(硫丹、氯丹、七氯、六氯苯、滅蟻靈、六六六(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、γ-六六六)、p,p′-滴滴滴、p,p′-滴滴伊、滴滴涕)、石油烴(C10~C40),以及不在GB36600-2018中的氟化物、甲基叔丁基醚、pH。共計60項。
檢出污染物8項。其中,砷、鎘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石油烴(C10-C40)均不超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規(guī)定的第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;對于不在GB36600里的指標氟化物也符合依據(jù)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要求推導的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。因此,在當前地塊規(guī)劃利用方式下,地塊內土壤中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忽略。
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5個地下水監(jiān)測點位,采集地下水樣品11個(含2個平行樣),送檢地下水樣品11個(含2個平行樣)。監(jiān)測項目包含常規(guī)項、重金屬、VOCs、SVOCs、石油烴(C10-C40)、甲基叔丁基醚等共計57項。
檢出污染物17項,其中,揮發(fā)酚、耗氧量、硝酸鹽氮、亞硝酸鹽氮、砷、銅、鎳、鉛、鎘、苯并(b)熒蒽、六價鉻檢出值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III類水水質指標;鄰二甲苯、苯并(a)蒽檢出值符合EPA中的飲用水標準;總硬度、硫酸鹽、氯化物、溶解性總固體超標,超標原因為區(qū)域地質條件的影響。此類指標不屬于此次調查識別的特征污染物。
因此,在當前地塊規(guī)劃利用方式下,地塊內地下水中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忽略。
綜上所述,該項目地塊滿足地塊規(guī)劃用地要求,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開展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。